违法虚假医药广告类型
来源:郑 倩 作者:郑 倩 浏览次数:3082
(一)广告超出批准的功能主治和保健功能,宣传包治百病、适合所有症状以及治愈率的; (二)使用患者、医学专家、科研机构等名义证明疗效或者保证治愈,以及冒用公众人物的形象和名义做宣传的; (三)夸大产品功效,宣传保健食品、保健用品、消毒产品具有治疗疾病作用的; (四)利用医药资讯专版、专题节目和新闻报道等形式,以专家讲座、医学探秘、患者讲述用药治病经历等方式,变相发布医药广告,推销医药产品与服务的; (五)未经卫生计生、食品药品监管和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查或者核准,非法发布医疗、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广告的; (六)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处方药广告的。 |